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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2-01-14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徐教办(2021)4号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21〕12号)文,请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按照《通知》规定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符合推荐条件的本区中小学(包括中职校)和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

1、按照《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的规定,综合得分达到85分以上,可以申报“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

有2个及以上校区的学校,需所有校区均达到《评估指标体系》所明确的标准,方能申报。

2、凡自2019年9月1日至本次推荐工作结束前,校园内发生《评估指标体系》中列明的一票否决案事件的,不得申报本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

3、“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申报和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推荐一个。被推荐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即为本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无需另行申报。

二、申报评推荐程序

1、学校自查落实及申报阶段(2021年11月10日前)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认为已经达到标准的,填写《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见附件4),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盖章后一式2份交区教育局未保办张晓老师处。(地址:永嘉路354号103室;电话:54665792)

2、区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1日-11月25日)

根据各个学校上报的情况,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综合得分达85分以上的,推荐授予“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请各申报学校按照《通知》附件2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验收。

3、区教育局汇总上报阶段(2021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区教育局将验收情况进行汇总,经审议通过公示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汇总材料上报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处。

4、市教委对区验收工作抽查阶段

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区验收工作开展抽查。

 

各学校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活动,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重在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考核内容之一。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沪教委青〔2021〕1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和本市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现就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努力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全面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二、申报对象和时间

(一)申报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符合推荐条件的本市高等院校、中小学(包括中职校)和幼儿园。

(二)申报时间

各高校和区教育局向市教委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按照《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高等院校)》和《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分别见附件1、附件2)的规定,综合得分达到85分以上,可以申报“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

(二)凡自2019年9月1日至本次推荐工作结束前,校园内发生《评估指标体系》中列明的一票否决案事件的,不得申报本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

(三)“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申报和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推荐一个。被推荐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即为本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无需另行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高校申报推荐程序

各高校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认为已经达到标准的,填写《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高等院校)》(见附件3),向市教委申报“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经市教委统一组织验收(验收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和公示,综合得分达85分以上的,推荐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各高校申报表请报送至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联系人:尹捷;联系电话:23116773)。

(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申报推荐程序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认为已经达到标准的,填写《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见附件4),按照学校属地化原则,向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申报“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经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验收和公示,综合得分达85分以上的,推荐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区验收工作开展抽查。各区申报名单(见附件5)请报送至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处(联系人:董海兵;联系电话:23116804)。

(三)有2个及以上校区的学校,需所有校区均达到《评估指标体系》所明确的标准,方能申报。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分校区验收工作实行属地化,属地区教育局要主动将验收情况反馈总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认真对待推荐活动,将推荐结果作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规范程序。各学校及各级部门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及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和审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重在实效。通过本次推荐活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排摸,总结先进经验,查找短板不足,切实提升教育系统的安全文明意识和水平。

 

附件:1.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高等院校)

2.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3.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推荐表(高等院校)

4.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推荐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5.各区推荐2019-2020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

(高等院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指  标

分值

组织

领导       12分

领导责任

7分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包括: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禁毒、反恐、反邪教、保密、信访、防诈宣传、传染病防治等)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安全稳定工作。

3分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卫及安保力量。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作形成联动,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分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

2分

创建保障

5分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保障。

3分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绩效考核相挂钩。

2分

制度

建设         14分

建章立制

10分

建立健全学校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分

建立健全学校反恐工作制度。

1分

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1分

建立健全学校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食堂卫生、大型活动、施工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

2分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枪支弹药、剧毒麻醉和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病源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2分

建立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包括:涉密文件、计算机、网络、考试保密、军工研发项目等)。

1分

建立健全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舆情应对工作制度。

1分

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1分

制度执行

4分

各项工作制度设计合理、有效执行,做到制度上墙、责任明确。

2分

相关基础台帐建立规范,工作记录详实,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

2分

宣传

教育   14分

安全教育

11分

积极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落实大学生安全教育课时、学分、师资、教材和考试“五到位”;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上海市大学生安全网络教学和标准化考试。

2分


参与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标准化考试整体优良率高;组织学生参与上海市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情况好。

2分

在新生入学、假期、毕业、外出实习及各重要安全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入心入脑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1分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有针对性的安全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技能。

1分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生命教育工作,设有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机构),高校专职心理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3000配备,原则上每校至少2名(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有关标准配备)。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明显减少。

2分

大力推进大学生防诈宣传教育,利用班会、宣传栏、广播、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和提示,新生防诈宣传知晓率达100%,积极推进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防诈宣传活动。

1分

努力创造和谐、安定、有序的校园安全文化,师生安全文明程度和安全满意度高。

2分

安全培训

3分

积极推进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和新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分

切实落实学生实验前及实习实践前安全教育培训前置,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

1分

对特殊工种、特定岗位和从事危险实验技术等人员定期组织参加培训,使其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及资质,确保100%持证上岗。

1分

安全  防范    30分

“三防”建设

11分

具有一支政治可靠、能力过硬、专业性强的安全保卫队伍,加强校园安检、巡逻、值守和门岗保卫等任务,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等工作。

2分

组建大学生平安志愿者等专兼职队伍,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志愿活动。

2分

加强校园安全物防建设,确保安防设施设备、安保装备齐全。

2分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4部分:高校》(DB31/T 329.24-2019)和上海高校技防建设与发展规划,构建“六大六化六全”技防体系,提高技防实战实用水平。

2分

加强学校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等数据与市教委应急指挥中心联动联通。

2分

技防设备设施管理到位,效果良好,能定期检查、维护、更新,落实资金和专职操作人员。

1分

安全管理       16分

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等制度;校门、食堂门、宿舍门等“三门”管控有力;校园与楼宇出入口管理系统健全。

2分

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安全指示标志等配备齐全、完好,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整改消防隐患,规范用电及火源管理,无违章用电行为,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2分

校内交通规划合理,交通设施和标识完备清楚醒目;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每学期要对校车、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分

实验室、配电间、锅炉房、危险品仓库等安全管理重点场所管理规范,安全管控措施到位。

2分

确保食堂卫生安全,无中毒事件发生。食堂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食品采购、员工体检、操作程序、卫生清扫等制度健全落实。

2分

落实高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各项要求,校园防疫措施、物资保障等规范、到位,未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2分

落实施工安全、建筑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维护维修和改造验收,消除安全隐患。

2分

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规范,校园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手续全。

2分

周边治理3分

积极构建校地联动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

2分

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履行必要的备案审批手续。

1分

校园    稳定    30分

 

 

国家安全  6分

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做好联络和信息工作。

1分

及时掌握上报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1分

做好反邪教工作。

1分

加强特殊人员管理。

1分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师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

1分

主动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及时把握风险并提出预警。

1分

意识形态

4分

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分

规范各类学生团体的管理。

1分

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采取防入侵、防病毒、防有害信息传播等安全措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和校园稳定。

1分

无政治影响恶劣的师生负面言行。

1分

民族宗教

3分

落实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政策,规范校园管理。

1分

有效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1分

抵御政治势力利用宗教向校园渗透。

1分

涉外管理

2分

依法依规加强学校涉外活动规范管理。

1分

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1分

反恐

4分

及时掌握上报“三股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2分

按照《规范》落实各项反恐防范工作。

2分

矛盾纠纷化解

3分

有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1分

建立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1分

有效控制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和非正常上访。

1分

突发事件预防与

处置

8分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排查学校影响稳定工作的风险,并制定风险稳控工作方案。

1分

完善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预案有针对性、可操作。

1分

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学校师生员工能熟知并熟练掌握相关预案。

1分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与应对工作机制。

1分

加强应急工作队伍的培训。

1分

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处置果断、有效。

1分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不迟报、漏报。

2分

一票否决指标(不计分):

1.发生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而引起的有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2.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和恐怖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的刑事、治安案件。

3.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经济、稳定的责任事故及重大的安全生产、交通、火灾等事故。

4.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故意不报、瞒报、谎报。

5.本市高校技防建设“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检查验收未达到合格及以上。

6.推荐年度内,存在任意一年安全标准化考试通过率未达到90%的情况。

 

附件2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分值

组织

领导

11分

机制保障

7分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项制度和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

2分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学校内各职能部门间形成及时沟通、相互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2分

学校有完整的安全工作岗位细则;学校安全干部配备到位,落实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责任;各工作岗位职责任务知晓率高于85%。

3分

创建

工作

4分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部署安排到位,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

2分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文件、档案、台帐完整、详实。

2分

安全

防范

47分

安全管理

24分

严格执行校内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记录完整清晰;校园安全飞行检查问题整改及时。

2分

校舍、场地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维护制度。

2分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等。

2分

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2分

严格执行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或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老化或毁损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分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食堂、助动车集中充电、学生宿舍等区域管理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

2分

严格执行本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所用校车均取得政府许可,落实校车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管理措施,无校车安全责任事故,无违规行为。

2分

完善学校卫生保健制度,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严格药品管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2分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及身体、心理异常状况等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和有关部门。

2分

严格落实学生大型集体活动防疫要求和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2分

健全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校内无非正常死亡责任事件;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能及时处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分

按标准建立心理辅导室,确保学校有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的专门场所。

1分

技防措施6分

落实技防设施建设要求,在校园重点区域安装视频采集装置;对照新修订的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DB31/T 329.6-2019)排摸不足,并制定达标计划。

2分

落实技防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更新,维护记录清晰;技防设施24小时有效运转;校领导定期察看视频监控图像;学校视频监控与校安中心平台对接率达100%;门卫室、校(园)长室紧急报警按钮安装率达100%,且与公安110接处警中心联网;学校主出入口、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

4分

治安防控7分

按要求聘用专职保安员,从事校园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卫工作;严格落实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值勤规范(试行)》(沪公治通字〔2021〕25号)要求,规范保安员装备装备配备和执勤履职。

4分

校园封闭式管理率达100%,严格执行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和持证入校制度;邮包、快递一律在门卫室交接。

2分

寄宿制学校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巡查日志记录详实;周界报警设备运行正常。

1分

校园稳定

10分

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理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2分

严格执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审查审批制度,做好外籍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工作,对教辅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2分

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1分

严格落实学校讲坛、刊物、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社团管理引导有力。

2分

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

3分

校园

文化

30分

安全

教育

13分

义务教育阶段一、四、六、八年级以及高中阶段一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8课时,其他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4课时,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幼儿园每周至少安排1次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游戏活动。   

2分

开学初、放假前,按照市教委要求,认真开展“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最后一课”等安全教育活动;新生入校时、集体外出活动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人身防护和网络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分

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正应急预案。

3分

完善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治安辅导员等制度,工作互动良好;经常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措施落实到位。

2分

学校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制定并实施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分

保证课时,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注重《反家暴法》、性别平等宣传教育。

2分

人文环境17分

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分

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禁止一切形式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禁止有害APP进入校园。

2分

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无性侵、校园欺凌、打架斗殴、赌博、陪吧等违法和不良行为。

3分

重视师生心理健康管理和服务,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学生规模500名以上学校、多校区学校、多学段学校应创造条件,适当增加配备。中职校要将心理作为必修课,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36学时,普通中小学各学段至少安排一个年级每两周开设1课时心理课,所有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专题活动。要建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

4分

生活或学习困难的学生能得到及时援助和关怀;师生之间、干群之间关系融洽。

2分

校园规划科学、环境优美;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校园整洁卫生。

2分

道路平整;车辆划定停放区域,停放整齐,并实施人车分流;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

2分

环境

建设

12分

场所管理

4分

没有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活动。

2分

经批准设立的服务师生的校内经营性场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1分

校内上网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1分

周边环境

8分

与区有关部门建立月度会商制度,主动反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工作记录清晰。

4分

学校房屋、场地不得用于开设经营性歌舞娱乐厅、酒吧、网吧、棋牌室、足浴店、宠物店,不得用于租售盗版音像制品、教辅读物的场所等。

2分

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治安、文化、市容等监督举报电话;落实 “两公示、一监督”制度。

2分

注:“两公示,一监督”制度指: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法治副校长或校外治安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

一票否决指标(不计分):

1.因学校责任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和恐怖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2.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经济、稳定的责任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交通、火灾等事故;

3.发生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而引起的有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4.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故意不报、瞒报、谎报。

 

 

 

 

 

 

 

 

 

 

 

附件3

 

 

2019-2020学年度

上 海 市 安 全 文 明 校 园

推 荐 表

(高等院校)

 

 

 

 

 

 

 

 

 

   学校名称:

 

 

 

   时    间:      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名称


学校盖章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综合评定情况

项目

分值

申报学校

自评

市教委

评分

组织

领导

领导责任

7



创建保障

5



制度

建设

建章立制

10



制度执行

4



宣传

教育

安全教育

11



安全培训

3



安全

防范

“三防”建设

11



安全管理

16



周边治理

3



校园

稳定

国家安全

6



意识形态

4



民族宗教

3



涉外管理

2



反恐

4



矛盾纠纷化解

3



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

8



合  计

100



申报理由:(请附页,并盖学校公章;用A4纸打印,勿粘帖)

 

 

 

 

 

 

 

 

 

 

 

 

注:有2个及以上校区的,每个校区都要有综合评定情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评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2份,分别由被推荐学校、市教委留存。

 

 

 

 

 

 

 

 

 

 

 

 

 

 

 

 

 

 

附件4

 

 

2019-2020学年度

上 海 市 安 全 文 明 校 园

推 荐 表

(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名称:

 

 

 

   时    间:      年   月   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名称


学校盖章

地    址


所在区


校(园)长姓名


联系电话


综合评定情况

项目

分值

申报学校

自评

区教育局

评分

组织

领导

机制保障

7



创建工作

4



安全

防范

安全管理

24



技防措施

6



治安防控

7



校园稳定

10



校园

文化

安全教育

13



人文环境

17



环境

建设

场所管理

4



周边环境

8



合计

100



申报理由:(请附页,并盖章;用A4纸打印,勿粘帖)

 

 

 

 

 

 

 

 

 

 

注:有2个及以上校区的,每一个校区都要有综合评定情况


 

区教育局评定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2份,分别由被推荐学校、区教育局留存。


附件5

各区推荐2019-2020学年度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汇总表

学校名称

地址

自评分

区评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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