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综〔2021〕8号
关于徐汇区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发挥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推动教师人人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指导者和身心健康的促进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现就2021学年秋季学期起在本区中小学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工作体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指导和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快乐成长与身心健康,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全体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优化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心理压力和家长的养育焦虑,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构建与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和谐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亲子关系,打造“家—校—社”协同的学生全面发展支持网和身心健康守护网。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面向人人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成长与身心健康发展,将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推进作为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关键抓手,大力倡导“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人人有导师”的全员育人模式。
(二)因材施教,全面发展
坚持因材施教,基于学生的身心成长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依托导师对学生的深入了解和良好的师生关系,适时开展理想信念、学习生活、心理与生涯规划等各方面的个性化指导,增强自信、激发潜能,促进德智体美劳和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突出重点,加强融合
坚持重点突出,强调导师尽职尽责、分工协作,落实育人的关键职责,推动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校内校外协同联动,为全体中小学生搭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工作举措
(一)健全组织架构
从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始,本区初中所有年级以及小学、高中重点年级(小学四、五年级,高中一年级)全面推行全员导师制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各校均须组建全员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德育、教学分管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推进此项工作;德育主任、教导主任等中层干部负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与年级组长共同负责落实本校全员导师制的整体推进;年级组长负责为本年级学生匹配导师,做好本年级班主任和导师的日常管理;班主任定期组织本班的导师团队,及时沟通学生的学习和情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形成管理闭环。
(二)明确学校职责
1.形成一校一策
各校要因校制宜,形成“一校一策”。要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对本校全员导师制的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匹配机制、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研训制度、激励保障等进行全面研究,编制形成本校的《全员导师制工作学校实施方案》。试点校应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对原方案进行完善。
2.聚焦培训和管理
各校要建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校本培训与研修制度,切实发挥班主任、德育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针对全员导师制工作组织各类校本培训和集体教研,强化经验分享和案例教学,结合学校生源特点和工作实际,提高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中具体问题的专业处置能力。
各校要充分结合“双减”和“五项管理”等政策要求,加强课程教学规范管理,为全员导师制全面推进匹配支持性教学环境。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布置作业、组织命题和考试评价。
3.全面推进落实
各校要按照本校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落实导师的两项基本职责和三项基本任务,加强班主任和导师家校沟通的“提质增效”和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规范化使用。
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学生导师,学校为每个学生配备导师。暂不适合做导师的教师,由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条件后承担导师职责。
学校可根据办学规模、师生比、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导师与学生的匹配方式和配置比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可采用意向征询、双向选择或利用社团等载体进行导师匹配。
班主任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同时担任部分学生的导师。党员教师和班主任等德育骨干教师等应优先承担具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指导工作。学校要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与导师协同合作的“导师团”,加强导师工作的集体研究、研讨和具有特殊需求学生的针对性联合指导。
优化全员导师制背景下的家校沟通,由班主任和导师主要承担与学生家长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统筹安排日常家校沟通的内容、方式和频次,界定必要的家校沟通场景,强化教师主体责任、健全教师沟通机制,规范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使用,减少“键对键”、增加“面对面”,为家长提供更适时、更正向、更有针对性的科学引导、反馈和建议,使导师逐渐成为家校沟通的协调者,积极缓解家长养育焦虑、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发现孩子的个性潜能和优势特长,建立对孩子成长发展的合理目标和预期,构建家校共育合力。
4.加强经验总结
各校在推进全员导师制过程中,要积极发挥每一位导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全员导师制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强化导师功能
1.导师基本职责
中小学全员导师制的两项导师关键职责包括:
(1)成为“良师益友”。导师要成为所指导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和谐师生关系,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陪伴式关怀与指导。
(2)做好“家校沟通”。导师要做好与所指导的学生家长的家校沟通,建立陪伴支持、真诚互动、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开展科学、有效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
在上述关键职责基础上,导师可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找到适合的教育契机,适时开展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生涯向导等全面发展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可重点结合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已开展的育人方式改革和学生选学选考、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综合开展全员导师制工作。
2.导师基本任务
导师的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任务。其中,三项基本任务包括: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三个一”)。
(1)一次学生家访。导师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家访,实现学生家访全覆盖,可以与班主任联合开展家访。
(2)一次谈心谈话。导师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重要考试前后及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与学生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并及时开展必要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
(3)一次书面反馈。导师在每学期结束时,围绕学生本学期的成长和发展情况,以积极肯定、正面鼓励、挖掘学生“闪光点”和提供成长建议为导向,撰写个性化《成长寄语》,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
3.导师职业伦理规范
导师在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中,应坚守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和良好师德师风,保护学生及其家庭隐私,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导师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精神疾病或潜在心理危机时,须及时上报学校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会同相关专业教师和专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恪守法律法规要求和职业伦理规范。
五.支持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
各校党支部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教师践行“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教育职责。党政应形成合力,定期组织研究学情、排摸重点对象、及时调配力量、开展分类指导,区教育局将把学校全员导师制实施情况纳入校长、书记的年度考核以及学校的督导评价体系。2021年9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本校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的制定并上报教育局。(电子稿发送至xhzhjyk@163.com,纸质稿盖章后分别交小教科和中教科)。
2.落实专业保障
教育局将组织建立区、校两级导师专业培训分层分类体系,为不同学段的导师设置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校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课程,强化经验分享和案例教学,以校本培训与研修为主,建立以班级为单位,定期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的沟通指导开展研究的“导师团”集体教研制度。教育局将根据市教委配套开发的《导师在线系列视频课》、《导师工作指导手册》、《导师家访手册》、《导师家校沟通内容清单》及工具包等专业资源,依托区教育学院等专业力量组建区专家指导团,深化研究和实践指导、推动经验生成与推广,为学校全员导师制及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赋能。
3.完善评估激励
教育局将对各校开展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具体成效进行督导评估,结合“五项管理”和“双减”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标准》落实情况和义务教育减负增效、作业管理措施等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督导督查。同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会同区教师专业发展和职称评定部门将导师的工作经历及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创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强化导师工作的激励保障。
4.优化工作氛围
教育局将推动和指导学校有效利用好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全体导师的工作开展,同步加大对导师的人文关怀,加强学校公共空间的建设和环境美化,探索导师“尽职免责”的保护机制。在全员导师制推行过程中,教育局还将组织各类宣传部门多渠道开展面向学校、社会、家长的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配套宣传,创新宣传普及形式、传播正确育人观念,为全体导师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
主题词:全员导师制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