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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浦小学在籍学生请假条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6-20

1、学生请假,不论病假、事假,都应有书面请假条,班主任保存到一学年结束。

2、如有疾病,只能口头请假的,班主任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请假时间、请假原因、请假天数。等学生病愈返校时,补上请假条。

3、病假三天及以上,要有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交班主任保存到一学年结束。如果患的是传染性疾病,病愈后,必须持有医生诊断病愈的证明,方可入校。

4、事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写清:

1)请假理由

2)请假天数

3)附相关证明材料

4)由监护人亲笔签名

由教导处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作无故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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