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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浦小学教师评价制度
作者(来源):xpxx    发布时间:2007-12-04

 

为了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对教师的评价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五级评价制”,以不断完善教师的评价制度。

一、学生的评价:

学校通过学生座谈、问卷、个别谈心,了解教师工作情况。

二、家长评价:

学校利用家访、家长会、家委会、家长学校、问卷、座谈会、家长来信来访,肯定教师的工作。

三、教师的评价:

    1、教师的相互听课。

    2、收集了解教师外出业务学习的反馈情况。

    3、学生外出活动表现。

    4、教研组相互研究探讨情况。

    5、期末教师相互考评。

    6、申报职称对教师综合评价。

四、各职能部门对教师的评价:

    从教导处、少先队、工会、总务处、党团组织等部门对教师的有关评价。

1、校长的评价:

通过校长本人深入课堂、召开师生家长座谈会、问卷、教师互评等措施,给予班子成员、教师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肯定教师成绩,指出不足,力争督促教师及时改进,使教师素质不断提高。

2、对教师的评价:

对教师的评价都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在册,整理归档,作为教师晋级、职评、提拔、评优等参考。对教师的评价按要求要公示的必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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