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普及《民法典》知识,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徐浦小学6月开展“护航青春,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构建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体系、提升维权能力为目标,通过多元形式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融入师生生活。
校园普法氛围营造
校园电子屏循环播放 “学好用好民法典,护航青春每一天”“民法典进校园,守护成长每一步” 等标语,让法治口号融入日常校园生活。教学楼走廊、宣传栏布置民法典知识小贴士,打造 “随处可见、随时可学” 的法治文化阵地。
思政课堂里的法治课
6月6日的班会课专场活动中,思政小组的成员们积极地带领着各个班级的学生们,共同观看了精心挑选的法治教育短片。这些短片深入浅出地展示了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格权保护”以及“网络保护”等核心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和讨论。通过这种生动直观的方式,学生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重要的法律概念。
低年级的学生们通过绘画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孩子们用五彩斑斓的画笔,绘制出一幅幅充满童趣却又富有深意的作品,展现了他们对法治精神的独特见解和感悟。中高年级的学生们撰写学习心得,通过这种书写的方式,学生们能够更加系统地整理和巩固所学的法律知识。
模拟法庭 “沉浸式” 体验
五年级学生化身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真实还原法律场景,生动演绎网络诈骗案的庭审现场。活动特邀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亲临现场指导,从法律程序和案例细节等多个维度深入解读民法典的实践应用。检察官对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划分及其区别进行了清晰明确的阐述,并对整个庭审流程进行了细致点评。他高度肯定了孩子们学习法律的主动性,认为这种形式有效宣传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他也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希望孩子们能够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成为知法守法的小公民。通过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不仅深刻理解了法律条文的意义,更在实践中锻炼了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沉浸式”体验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治副校长 “以案说法”
在同学们的翘首以盼中,学校法治副校长登上讲台,开启了 “以案说法” 专题讲座。他的语言风趣幽默,一下子就抓住了同学们的注意力。
亮点一:民法典是什么?
法治副校长首先向同学们介绍:“《民法典》可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哦!”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共计 7 编,84 章,1260 条 ,包含《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人身、财产关系的法律。同学们听得眼睛都不眨,原来《民法典》这么厉害!
亮点二:见义勇为不担责
随后,副校长通过小明和小刚的案例讲解《总则编》之见义勇为不担责:“小明上体育课时看到小刚受伤,在帮助受伤同学站起来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局部二次挫伤及腰部挤压性骨折。小明一直担心自己好心办了坏事,可小刚父母表示不需要赔偿,还对他表示感谢。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见义勇为的施救者受到损害,被救者应当给予补偿。” 同学们听后纷纷点头,原来法律是这样鼓励大家做好事的!
亮点三:居住权设定
在讲解《物权编》之居住权设定时,副校长举了小刚和小明的例子:“小刚有两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给儿子小明住。他设定了小明在一套房子内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说小明一生都可以在这套房内居住。即使这套房子后来卖给了第三方,第三方也没有法律依据将小明赶出房外。” 同学们恍然大悟,原来居住权还有这样的保障,这对于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稳定太重要啦!
亮点四:姓氏选择权
副校长介绍《人格权编》之姓氏选择权:“《民法典・人格权编》新增条款,一定程度扩大儿童的‘选取姓氏权’。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还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大家听后,对自己的权利又有了新的认识。
讲座结束时,副校长语重心长地说:“学习《民法典》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知识,不仅为了现在保护自己、武装自己,更为了将来成年后更好地保护其他人,获得更多健康成长。” 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学好《民法典》,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相信通过这次法治副校长的 “以案说法”,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在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未来必将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