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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浦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门卫人员职责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7-10-16

徐浦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门卫人员职责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末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为健全学校内部安全文明校园的管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认真执行《徐汇区学校门卫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2、在责任区内做好门岗守卫,对进入学校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填写会客单,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迸人。

    3、在校期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出校门。

    4、定时巡逻校园,学校大门、各教学楼大门定时开关。放学后保安人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定时开启红外报警系统。夜班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楼的巡视,做好关灯、关水、关窗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技防设备的正常便用。

    5、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检查核实,然后决定是否放行。

    6、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紧急按钮,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7、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8、发生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按"110"紧急按钮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9、切实维护学校、学生、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工作。

10、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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