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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浦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专用教室负责人职责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7-10-16

徐浦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专用教室负责人职责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末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为健全学校内部安全文明校园的管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专用教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应保证专用教室的运行顺畅,并严格按照专用教室管理规则执行。

    2、所有专用教室器具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间题由管理人负责。

    3、专用教室负责人必须保证本专用室内的所有器具完好无缺、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4、专用教室内的危险处,如药品、电器、高处堆物等按规定重点保、管,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每学期必须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不得出现任何伤害事故。

    5、凡使用专用教室,必须每天保洁一次,课桌椅等排放整齐,下班前关好窗,拉好窗帘。没有使用的专用教室须每周打扫一次,保证做到教学需要随到随用。

    6、对使用过的教学具(包括仪器、乐器等),必须清洗、归类到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过夜。

    7、专用教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理的专用室进行卫生、安全等检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

    8、上课时间内,必须按时打开专用教室,督促上课教师做好专用教室的记录,如使用、报修、报损及其他事宜。

    9、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10、其他人员(常规使用除外)使用专用教室必须经校长室、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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