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浦小学教导处组织全体班主任,开展了校园安全培训会议。在会议上,德育教导王燕老师通过“小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大道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提升了班主任老师们的安全意识。例如,她提出了一个实际问题:如果学生在校期间不慎磕断牙齿,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她强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学校负有责任,何种情况下应承担公平责任,以及何种情况下学校可以免责。通过这样的学习和交流,老师们不仅加深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也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
校园事故的界定与责任划分
一则法官心语戳中了教师们的顾虑:不要因为怕担责而对学生的课间活动进行约束,封闭孩子的活动区域。
法官心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未成年人损害较易发生的地方,但校园伤害事件中认定侵权责任,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即认定学校一定负有责任。若学校已常态化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学校设施有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事发时学校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通知家长并陪同就医,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学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班主任的话:
唐怡昀:我深刻认识到校园安全责任重大,但也不能因害怕担责而过度限制学生活动。本案教会我,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校设施安全,同时在学生受伤时及时妥善处理。作为班主任,我要更加细心观察学生动态,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守护学生安全。通过本案,我更加明确了班主任在校园安全中的职责,将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张晓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关注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情况,也要加强家庭教育和社区建设,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这次培训我对校园安全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它提醒我们,校园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持续改进。同时,它也让我更加珍惜和感激学校、家庭和社会为孩子们所做的一切努力。
张杨:作为学校和教师,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事情。然而,通过在日常教学中不断反复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我们能够防患于未然。对于事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和预案,它们是确保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的有效策略。未成年人往往对自己的行为缺乏预测和预见能力。因此,在伤害事件发生后,教师第一时间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安抚学生的情绪,并积极地协助他们。这是我们每位教师肩负的责任。
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杜绝
校园本应是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塑造品格的乐园,然而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不仅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也给受害者带来了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因此,王老师强调,预防和杜绝校园欺凌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欺凌行为可能包括言语侮辱、身体攻击、网络欺凌等多种形式。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他人,也反映出施欺凌者自身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任何形式的欺凌都是不可接受的,它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也违背了社会的道德准则。
其次,预防校园欺凌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学校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旨在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和处理欺凌事件。老师和家长更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尊重和理解他人。
再次,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的根本,特别关注那些内向的孩子。这样的孩子最容易被忽视,也最容易在发生问题后不主动沟通。因此,老师需要成为有心人,给予这些孩子更多的关注。
最后,教导处对所有班级的孩子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包括家庭、生理、心理等因素导致的行为偏差或心理情绪不稳定的孩子。要求班主任建立学生档案,时刻给予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特别关注的问题是二胎家庭中,老大因母亲过多关心老二而产生的心理情绪问题。要求班主任能与家长达成共识,平衡家庭关系,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
保障学校安全是一个包含众多方面的全面性工作,它要求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我们共同的携手合作,才能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他们在健康、快乐的氛围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