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2021寒假春节期间
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各单位:
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寒假和春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底线思维抓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做好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贯彻到学校安全工作各个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寒假春节前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包括饮食饮水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电器电路、燃气设备、危化品保管室、各类专用教室、消防通道、外墙悬挂物、学生宿舍、地下空间、图书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仓库保管室等重点设施和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寒假期间有留校师生员工的,要做好宿舍安全检查,并确保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食品安全。
(二)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在寒假和春节期间,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除必要的网络和安防设备外,可采取关闭电源的方式切断大楼、办公室、专用室、教室、库房、地下空间等处的电源,食堂天然气供气设备要采取断气方式保障安全。寒假期间有抢修和各类工程的学校,要做好安全隔离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各学校要提前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对裸露在室外和屋顶的自来水管做好包扎保温工作,假期不经常使用的水管可进行预先清空,防止冻裂。寒假春节期间,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每日水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处在外环外的学校和单位,春节期间还要做好防止烟花爆竹落入校园的防范工作。
二、做好学期结束阶段校门安保工作
学期结束阶段,各校安排的作息时间与平时有所不同,存在学生放学离校不集中,高峰时间段与平时不一致的情况。各学校从校领导到学校安全责任部门直至保安员必须保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心理,继续高标准地履行安全防卫职责。各学校要做好与保安公司的沟通,及时调整叠加保安的到校执勤时间。学生上学和放学期间,必须安排日常保安和叠加保安持防卫器械在校门口执勤。保安人员要密切关注校门口动态,与学校安排的护导人员和志愿者密切配合,保护好学生。一旦有紧急情况,必须按照事先的分工和应急预案,各司其职,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寒假春节安全教育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寒假前,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要求(详见附件),加强对学生的寒假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居家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安全文明上网、遵守公共秩序、防范溺水事故、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理性参加培训活动、学会情绪管理等十项内容。
教育局安全中心已将“2021年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手册”送至各中小学,请各中小学务必在寒假前发放到每位学生,并开展相应消防安全教育。
(二)加强家校安全教育沟通
各学校可通过期末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寒假春节期间因有特殊情况离沪的学生,要做好离沪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
四、强化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管理
各学校、各单位要针对寒假和春节的特点,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按照市教委要求,学校每天(含节假日)要安排一名干部值班,并将值班表张贴在门卫室,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有力处置。教育局安全中心将在寒假和春节期间对学校干部值班情况、值班表张贴情况、值班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各学校、各单位务必要认真落实寒假和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教育局安全事务管理中心,电话:54665790,幼儿园:王丽江;小学:刘晓文;中学、职校:侯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文件 |
沪教委青〔2021〕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2020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未保办:
寒假期间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同时受大风、低温、雨雪、雾霾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较多。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快乐过寒假,市教委、市未保办特发布2020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0条(以下简称“安全提示”,见附件)。
请各区教育局将寒假安全提示传达至所辖每一所中小学,指导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上好学期结束前最后一节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主题教育;二是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救护、治安防范等安全实训;三是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提示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避免让未满8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合理安排未成年孩子的假期生活,不对孩子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营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各区未保办要协调各方力量,组织专题活动,丰富学生寒假生活,为困境、留守等需要特别关爱的未成年人提供精神抚慰或物质帮助,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0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
2021年1月8日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21年1月11日印发 |
附件
2020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加强疫情防控。不去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时要佩戴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回家先洗手,居家时要经常开窗通风,作息规律、加强锻练、营养均衡。
2.遵守交通法规。12 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低温、雨雪、雾霾天气尽量少出门,若出门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5.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增强安全自护意识,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空间,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信息。
6.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嘻闹。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现场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小学生去游泳池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理性参加培训活动。选择场地安全、培训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若参加文化学科培训,应查看办学许可信息,付费不超过3个月,签订协议,索取发票,确保开票机构与收款方一致、金额与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10.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微笑,多自信,遇到挫折不气馁,开心过好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