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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2-01-14

关于组织开展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就徐汇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总体方案》学习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党政班子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党政班子领导要利用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总体方案》,深刻理解文件重要意义和精神内涵,并对照《总体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明确目标,提前谋划。

二是教职工要全覆盖学,应知尽知。各基层单位要利用新学期的教师培训、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宣讲《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等(宣讲提纲见附件2),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以上学习请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附件:1.《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总体方案》

      2. 《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总体方案》宣讲提纲

 

教育工作党委党群办公室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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