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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浦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13

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徐汇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    选拔任用条件

五、    选拔任用资格:

六、    选拔任用程序

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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