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徐汇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 选拔任用条件
五、 选拔任用资格:
六、 选拔任用程序
七、 回避
八、 考核及免职
九、 纪律和监督
本细则由徐浦小学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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