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学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的纪律性,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提高党员素质,使党员更好地发挥核心作用,并完善自身的建设,根据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的“组织生活”是指党员每两个星期进行的一次组织生活,要求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准时出席,进行时事学习、工作讨论、思想交流。
二、组织生活的总体规划
1、积极广泛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时事学习、工作讨论、思想交流,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与理论水平,树立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远跟“党”走。
2、努力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使组织生活做到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3、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党组织的知识和决议,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5、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并对新的发展对象提出建议和要求,讨论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形象工程。
三、组织生活的组织管理
1、 全体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事先以口头或是书面的形式跟党支部书记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