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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徐浦小学校服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4-02-01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上海市徐汇区徐浦小学校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在严格落实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一、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时段为每年下半年采购

二、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每年发放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征订校服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三、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等)、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

四、发布采购需求

原则上学生家长对已有企业认可的继续沿用。如果需要更换校服,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学校将参照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50万元以下则由学校根据“三重一大”流程进行比选活动。

五、更换校服样式及供货企业

1、由第三方招标公司(或学校总务处)对已报名的有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严格执行招标程序“三重一大”程序),由评委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等原则综合打分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3、组织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4、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5、学校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签订采购合同

1、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第三方招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2、合同一年一签,供应期内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校服检查验收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由校服供应企业提供本批次校服相关检测报告再由家委会再抽取本批次校服进行二检。

九、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3、享受困难补助学生递交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免除第一次的校服费

十、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及招标材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徐浦小学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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