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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徐浦小学退休教师经费使用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24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教育局离退休中心等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管好、用好退休教师的各项费用。

 

共享费的使用

1、退休教师的共享费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实行费用平摊、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15日之前打入退休教师的工资卡内。

2、每年的12月底退休教师共享费足额发放完毕。

 

三、福利费的使用

1、根据上级拨款统筹安排经费。

2、用于退休教师住院补充保险。

3、每年“送温暖”、“送清凉”等活动。

480岁以上高龄退休教师生活补贴费。

5、退休教师本人生病住院及退休教师直系亲属过世慰问等费用。

6、教师节、敬老节、回娘家等慰问费用。

7、老年大学学费的报销。

四、活动费的使用

1、根据上级拨款,每年年初制定经费使用预算。

2、相关的活动经校务会、行政会、退管会讨论通过后,提前告知退休教师,方可开展。

3、每次活动以自愿为原则,高龄教师(80岁以上)、患有慢性病而导致不能自理的教师须征得家属同意、签名或家属陪伴后方可出行,家属费用自理。

4、退休教师一日游活动范围以市内、近郊为主,费用由活动费支付。

5、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一次向退休教师公布、反馈。

6、退休教师的日常活动由退管会专职干部具体操作,工会有关人员协助。

 

说明:1、若与上级文件有出入的,照上级文件执行。

     2、本制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退管会讨论通过实施。

     3、随着情况的变化,制度适当修订

 

 

 

 

 

徐汇区徐浦小学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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