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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浦小学党支部党内“三先”、 党员“三高”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2-01-14

 

  党员“三先”制度,是党员对党的事务和决策的“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它既是党的优良传统,又是在新形势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和党性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迅速贯彻落实的有效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三先”的内容

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重要问题,党员先议论;重要工作,党员先行动。

1、先知道——先知晓, 早思考

党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除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之外,还应组织党员对学校的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阶段性的反思,发现问题、及时讨论、提出建议、积极行动、调整完善。

1)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要向党员先传达,让支部中的每个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重大时事-------要向党员先通报,让支部每个党员把握导向,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3)重大决策-------要让党员先酝酿,让支部每个党员了解支部工作、关心支部工作、参与支部工作。

2、先讨论——多宣传,先讨论

党支部及时把党建工作的实施计划和行政主要工作在党内进行了宣传和布置,让党员先讨论、先知晓,尽快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达成一致,党员应先行动,从而带动身边教职工,齐心协力地配合党政开展好各项工作,实现工作目标。

1)支部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要组织党员先讨论,形成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

2)支部难点焦点问题-------要组织党员先讨论,集思广益在党内先形成统一意见;

3)支部重大决策-------要组织党员先讨论,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

3、先行动——先行动,早落实

每位党员应在学校的中心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率先落实行动,体现党员的身先士卒的先锋模范作用。

1)上级布置工作-------党员要先行动,在群众做之前先做,同时带领群众一起做,发挥带头作用;

2)困难任务面前-------党员要先行动,不怕苦、不畏难,多承担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关键时刻党员要先行动,挺身而出,勇于承担,发挥榜样作用。

二、党员“三高”的标准

1、思想觉悟高于群众

1)有准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头脑。

2)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精益求精地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繁、难、杂的工作。

3)有大局意识,爱岗敬业,能团结协作、淡泊名利、服务群众,任劳任怨、乐于奉献,能自觉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

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论上、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廉洁自律。

2、业务能力高于群众

1)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党支部和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统筹力、执行力和管理能力。

2)潜心钻研,乐于学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与实践素质教育的新途径。

3)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有较高的业务技能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注重实效,有效将教研和教学有机结合,并用研究指导教育教学。

3、工作业绩高于群众

1)不断创造最佳工作业绩,在工作中发挥好带头、示范、骨干和引领作用。

2)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各类活动中能获优良成绩,创先争优。

3)关爱学生、严慈相济,尊重家长,言语、行为体现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党性修养,做为人师表的模范,有较高的班级管理能力和业绩。

4)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在备课组中名列前茅,获学生、家长、同行认可、好评。

 

  

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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